公司行号负责人如何投保劳健保最划算
【公司行号负责人如何投保劳健保最划算】
一、负责人的「健保」
(一) 是属于「强制加保」
负责人必须投保在「自己设立的公司/行号」或「其他任职公司」
1. 范例一
负责人有正职、兼职于其他公司(例如甲公司):
(1) 建议:投保在甲公司,不必加保于自己设立的公司。
(2) 原由:健保费仅须负担员工比例30%,比投保于自己公司划算许多( 111年保于自己公司之投保级距规则请见下表)
https://www.nhi.gov.tw/Content_List.aspx?n=0C85E6C24101F94D
公司员工人数 (未含负责人) |
最低级距 |
负责人每月健保费 |
未满5 人 |
34,800 |
1,799 |
满5 人以上 |
45,800 |
2,368 |
*负责人的健保不能低于员工投保级距 |
2. 范例二
负责人无正职于其他公司,已保在工会、公所或挂为眷属:
(1) 建议: 成立自己公司的健保单位,并将负责人转入。
(2) 原由:公司负责人不得保在区公所、公会或依附眷属,故健保局会针对「公司负责人」发送公文,提醒您保回「自己公司」也会追溯健保费,需要缴纳从公司开始时至追讨当月的保费,重复缴费的月份再到原单位退费,既费时又没有省到健保费。
3. 范例三
设立的是行号、企业社、工作室:
(1) 建议:同范例一、范例二。
(2) 原由:法规规定与公司相同,所以正规来说,要投保到自己行号才是最符合要求的。但差别在「公司」健保局会主动稽查,目前「行号」被稽查机率较低,可自行评估。
二、负责人的「劳保」
(一) 负责人的劳保,并不强制加保;但如有投保需求「最不建议」负责人投保在自己公司!
*另外,若您具有农渔民或其他特殊身分,担任负责人是否会影响其投保资格,建议先与相关单位确认唷!
1. 范例一
负责人投保于自己设立的公司:
(1) 建议:改采其他范例之建议。
(2) 原由:
A. 需聘请至少1名员工,才可成立投保单位
B. 少了2种好处(就保、劳退),劳退可额外申请提拨(最高6%)
C. 负责人投保级距不得低于员工,亦受最低投保级距限制
D. 负担比例为:个人负担20% + 公司负担70% + 政府负担10%
但因公司是自已开的,相当于负责人需负担90%
2. 范例二
负责人有正职、兼职于其他公司(甲公司):
(1) 建议:投保在甲公司,不必加保于自己设立的公司。
(2) 原由:
A. 享有3种好处(劳保、就保、劳退)
B. 保费负担比例20%,相较投保于自己公司划算。
3. 范例三
负责人无正职于其他公司:
(1) 建议:投保在工会,可依「行业类别+县市+工会」查询投保哪个工会最合适(可投保最低级距)。
(2) 原由:
虽然和保在自己公司同样,少了2种好处(就保、劳退)
但保费负担比例60%,仍比投保于自己公司划算。
(二) 投保在工会、公司、不投保缴国民年金怎么选?
三者差别主要为:「保费」与「保障」
1. 有累积劳保年资需求
如果之前已工作过一段时间,累积多年劳保年资,可选择放工会或是公司。
2. 无累积劳保年资需求
如果之前完全没有工作过、也无意累积劳保年资,想以节省花费为主,则可以不投保,会有国民年金,是最节省但保障较少的选项。 (劳动部国民年金保障内容可以参考:https://www.bli.gov.tw/0000031.html)
3. 结论
(1) 保费最节省:其他公司>工会>自己公司
(2) 保障最完整:其他公司>工会=自己公司
(三) 任职公司会不会发现我的负责人身份?
基本上任职公司(其他公司)并不会因为「劳健保」的关系发现您负责人的身分,需另外至经济部商工登记网「主动查询」才有可能发现。
任何人皆可透过经济部商工登记公示资料查询服务(https://findbiz.nat.gov.tw/fts/query/QueryBar/queryInit.do),主动查询负责人资讯;但此公开资料只可查到该「姓名」是「某公司」负责人,如果您的姓名并不特殊,且负责人户籍地与公司登记地址不同,则并无其他方式能确认该负责人就是您、还是与您同名同姓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