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经纪业申请公司设立(不动产仲介、不动产代销)
H704031 不动产仲介经纪业
H704041 不动产代销经纪业
不动产经纪业,包含不动产仲介经纪业及不动产代销经纪业,视营业项目不同而做不同营业登记,在公司登记上属特许行业,即除公司设立程序外,须另行再依其性质向所属主管机关办理许可申请、缴交营业保证金、加入所在地公会(不动产仲介经纪业商业同业公会、不动产代销经纪业商业同业公会),公司同时兼营仲介及代销,则应同时加入两个公会,即不动产仲介经纪业商业同业公会与不动产代销经纪业商业同业公会。
不动产经纪业申请公司设立(不动产仲介、不动产代销)
不动产经纪业设立流程(仲介、代销)
顺序 |
流程 |
预估天数 |
1. |
公司名称预查 |
2~4天 |
2. |
不动产经纪业许可申请(地政局) |
7~12天 |
3. |
公司设立申请(经济部或商业处) |
7~10天 |
4. |
缴纳营业保证金、加入同业公会 |
7~10天 |
5. |
不动产经纪业设立备查申请(地政局) |
7~14天 |
6. |
税局税籍登记(国税局) |
5~8天 |
不动产经纪业差异比较(仲介、代销)
特许行业 |
H704031不动产仲介经纪业 |
H704041不动产代销经纪业 |
证照 |
不动产经纪人证照 |
不动产经纪人证照 |
组织 |
经营国外不动产要以公司组织经营 |
|
资本额 |
无资本额限制 |
|
保证金 |
中华民国不动产仲介经纪业 营业保证基金新台币25万元。 Tel:(02)2327-8255 |
中华民国不动产代销经纪业 营业保证金新台币25万元。 Tel:(02)2726-8871 |
公会 |
加入经纪业所在地之同业公会会费:31,000/年费:16,000 |
加入经纪业所在地之同业公会会费:31,000/年费:16,000 |
申请执照 |
不动产仲介经纪业 |
不动产代销经纪业 |
应注意事项/应备文件 |
1.不动产经纪人员证书(影本)不能在别家公司已执业 2.不动产营业员证书(影本)不能在别家公司已执业 3.加盟证明文件影本(加盟适用) 4.营业保证金缴存证明影本(影本) 5.同业公会会员证明影本(影本) 6.同时兼营仲介及代销业务,公司设立时,营业项目须同时登记,并同时加入不动产仲介经纪商业同业公会及不动产代销经纪商业同业公会。 |
说明:以上系简要说明,仅供参考,更多详情欢迎洽询本所
不动产经纪业许可申请(地政局)
项目 |
说明 |
服务内容 |
申请经营不动产仲介经纪业或不动产代销经纪业,应向各直辖市、县(市)政府地政局(处)申请经营许可。 |
申办流程 |
检附已填竣许可申请书及相关文件,向公司或厂商所在地之直辖市、县(市)政府地政局(处)申请。 |
应备物品 |
一、不动产经纪业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负责人、董事、监察人、经理人身分证明文件影本 三、经济部核准保留公司名称预查表影本或直辖市或县(市)政府登记商号名称预查表影本 四、代理人身分证明文件影本加盟证明文件影本(未加盟者免附) |
作业天数 |
请洽直辖市、县(市)政府地政局(处) |
联络窗口 |
请洽直辖市、县(市)政府地政局(处) |
不动产经纪业备查申请(地政局)
项目 |
说明 |
服务内容 |
取得不动产经纪业经营许可后,应完成公司或商号登记、缴纳营业保证金及加入公会,并于开始营业15日内向各直辖市、县(市)政府地政局(处)申请备查。另经纪业之公司名称、住址、负责人或雇用人员等许可内容变更时,亦应申请备查。 |
申办流程 |
检附已填竣备查申请书及相关文件,向公司或商号所在地之直辖市、县(市)政府地政局(处)申请 |
应备物品 |
须视申请备查事项,检附下列文件: 一、不动产经纪业备查申请书 二、公司或商业登记证明文件影本 三、营业保证金缴存证明影本 四、同业公会会员证明影本 五、不动产经纪人员名册 六、不动产经纪人员证书(证明)影本身分证明文件影本 七、负责人、董事、监察人、经理人名册及其停业登记证明文件影本 八、加盟或退盟文件影本 九、委托代销契约书影本 十、个人资料档案安全维护计画原许可文件 十一、代理人身分证明文件影本 |
作业天数 |
请洽直辖市、县(市)政府地政局(处) |
联络窗口 |
请洽直辖市、县(市)政府地政局(处) |
中华民国不动产仲介经纪业营业保证基金常见问题集
Q:申请书寄件地址?
A: 100台北市中正区北平东路20号7楼之1
请注记:中华民国不动产仲介经纪业营业保证基金收
Q:经纪业如何申请首次缴存营业保证金?
A:经纪业如符合缴存保证金资格时请检附下列文件并以邮寄申请,在收到不动产仲介经纪业商业同业公会寄发之通知缴存公文后再行缴款! 〈不动产仲介经纪业商业同业公会于收到申请资料审查通过之后约三个工作日内,以挂号寄发『缴款通知函』〉
申请缴存请检附之文件如下:
一、不动产经纪业缴存营业保证金申请书一份二、全部营业处所清册一份三、全体经纪人名册一份四、不动产经纪人证书影本一份五、不动产经纪业主管机关(地政局/处)所核发之许可函公文影本一份六、公司或商业登记证明文件影本(包含核准登记函及公司登记表/商业登记抄本)一份
Q:营业保证金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请求退还?
A:
一、公司组织解散者二、商号组织歇业者三、营业项目变更者(取消不动产经纪业营业项目)
四、经纪业因减少经纪人或裁撤营业处所,致已缴存之营业保证金高于规定数额
Q:经纪业解散后,如何申请退还营业保证金?
A:业者依所在地之不动产经纪业主管机关核准注销备查公文之发文日起满一年后,可向不动产仲介经纪业商业同业公会申请退还营业保证金。若未满一年而提早申请者不动产仲介经纪业商业同业公会将依法退件。 (相关表单请至不动产仲介经纪业商业同业公会官网业务申办及表单下载处下载www.reatgf.org.tw)
申请退还请检附之文件如下:
一、不动产经纪业退还营业保证金申请暨理由书一份二、所在地之不动产经纪业主管机关核准注销备查函影本一份三、经济部商业司公司解散、商号歇业、废止或变更登记函影本一份四、缴存证明正本五、若缴存证明正本遗失,需检附退还保证金缴存证明遗失切结书一份及负责人双证件正反面影本(需盖公司大小章及注明“与正本相符”)
Q:经纪业裁撤营业处所或减少经纪人后,如何申请退还溢缴之营业保证金?
A:业者依所在地之不动产经纪业主管机关营业处所裁撤备查公文之发文日起满两年后,可向不动产仲介经纪业商业同业公会申请退还溢缴之营业保证金。请务必确实满两年后申请,提早申请者不动产仲介经纪业商业同业公会将依法退件。 (相关表单请至不动产仲介经纪业商业同业公会官网业务申办及表单下载处下载www.reatgf.org.tw)
申请裁撤退还请检附之文件如下:
一、退还保证金申请暨理由书一份二、裁撤营业处所清册一份(其裁撤之分处所需于备注栏位注明裁撤)
三、减少经纪人名册一份(其减少之经纪人需于备注栏位注明离职)
四、所在地之不动产经纪业主管机关营业处所裁撤处所或减少经纪人备查函影本一份五、缴存证明正本六、若缴存证明正本遗失,需检附退还保证金缴存证明遗失切结书一份及负责人双证件正反面影本(需盖公司大小章及注明“与正本相符”)
七、若其裁撤之营业处所有独立统一编号,需附上分公司注销登记(包含核准注销分公司登记函及分公司登记表)或国税局营业处所税籍注销登记证明文件影本一份
Q:经纪业已完成营业保证金缴存程序后,经纪业如下方所述任一变更,均需向所在地之不动产经纪业主管机关完成变更备查后,是否需向不动产仲介经纪业商业同业公会办理变更?
A:经纪业如有负责人变更、地址变更、公司更名,需至所在地之不动产经纪业主管机关及经济部商业司辨理变更完成后,请填写营业保证金资讯相关变更申请书向不动产仲介经纪业商业同业公会办理变更。 (相关表单请至不动产仲介经纪业商业同业公会官网业务申办及表单下载处下载www.reatgf.org.tw)
检附文件如下:
1.公司名称变更、分设营业处所名称变更邮寄营业保证金资讯相关变更申请书正本、所在地之不动产经纪业主管机关之变更备查函影本、经济部商业司变更登记证明文件影本及缴存证明正本至不动产仲介经纪业商业同业公会办理。
2.公司负责人变更、公司地址变更、营业项目变更传真营业保证金资讯相关变更申请书、所在地之不动产经纪业主管机关之变更备查函及经济部商业司变更登记证明文件至不动产仲介经纪业商业同业公会办理。
3.负责人改名传真营业保证金资讯相关变更申请书、所在地之不动产经纪业主管机关之变更备查函、经济部商业司变更登记证明文件及户籍誊本至不动产仲介经纪业商业同业公会办理。
有关不动产经纪业申请公司设立(不动产仲介、不动产代销)各项流程及费用,请洽全国服务的精讯联合会计师。
全国皆有服务,精讯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创业公司设立记帐报税会计税务节税资本签证收费,台北、新北、桃园、台中、云林、台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