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桃园市政府地方税务局
有民众表示物价持续上涨,生活越来越困难,询问自己与子女居住的房屋可否少缴一点房屋税。
桃园市政府地方税务局表示,为顾及民众生活事实需要,减轻租税负担,民众如具低收入户资格,其所有且供居住使用之房屋,免征房屋税。税务局每年依查得本市的低收入户资料,主动核定免征,以减少民众申请的负担。
该局进一步说明,低收入户资格由您户籍所在县市政府核定,户籍未设在桃园市,可检附相关证明文件,向税务局申请免征房屋税。
如您有任何不明了之处,欢迎来电查询,将有专人为您服务。
总局:(03)332-6181分机2412至2420。
中坜分局:(03)451-5111分机302至307。
大溪分局:(03)380-0072分机202至205。
杨梅分局:(03)478-1974分机202至207。
芦竹分局:(03)352-8671分机202至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