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上兴建设施或建物应取得容许使用同意书或使用执照,并依核定用途使用,始符合课征田赋之规定
台中市政府地方税务局表示,课征田赋之农业用地必须同时符合农业使用,如农地上之合法农舍或容许使用之农业设施,没有作农业使用,或是变更为营业用、增建楼层、围墙、景观、铺设柏油地面、水泥地面、石头地或砖地等与农业经营无关之设施,就不符合课征田赋的规定,应改课地价税。
该局贴心提醒,申请课征田赋,请于当年年底前洽土地所辖地方税稽征机关办理,以维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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