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號與公司到底差在哪?從稅務、責任到未來的終極決策分析
前言:這不是一道是非題,而是決定你事業命運的選擇題
當您決定踏上創業這條路,準備將腦中的藍圖付諸實現時,第一個會遇到的「大魔王」並不是產品開發,也不是尋找客戶,而是要回答一個看似簡單卻影響深遠的問題:「我應該要設立『公司』,還是申請『行號』(企業社/工作室)就好?」
我們在會計師事務所的執業現場,最常聽到客戶這樣說:
「會計師,我剛開始做,聽說開『行號』比較省稅?」
「我想申請免用統一發票,是不是一定要開『工作室』?」
「我朋友說開公司比較麻煩,還要會計師驗資,是真的嗎?」
這些問題背後,反映了創業者對於法規的焦慮與不確定。事實上,選擇「行號」或「公司」,並沒有絕對的標準答案,這取決於您的商業模式、營收預估、股東結構以及未來的擴張計畫。這個決定就像是蓋房子的地基,地基打得窄,未來想蓋高樓就得打掉重練;地基打得深,雖然初期成本高,卻能承載無限的可能。
本篇文章將屏除艱澀難懂的法條文字,彙整經濟部、財政部與國稅局的最新規範,為您進行一場從法律責任、稅務計算到經營實務的 360 度全方位分析。請將這篇文章視為您的「創業導航」,我們將一步步帶您釐清最適合您的選擇。
第一章:本質上的不同——「法人」與「自然人」的觀念鴻溝
在討論稅要繳多少之前,我們必須先回到法律的最源頭。
1. 什麼是「公司」?(法律上的獨立人格)
依照《公司法》設立的組織(如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在法律上被稱為「法人」。
您可以把「法人」想像成一個透過法律創造出來的「虛擬人」。這個虛擬人有自己的名字、自己的財產、自己的銀行帳戶,也可以獨立與別人簽約、被告或告人。
2. 什麼是「行號」?(老闆的分身)
依照《商業登記法》設立的組織(如企業社、工作室、商行、實業社),在法律上並不是法人,而不具備獨立的人格。它比較像是老闆(自然人)的延伸或代號。
【表一:組織型態基本觀念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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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維度 |
行號 (獨資/合夥) |
公司 (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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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源依據 |
商業登記法 |
公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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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地位 |
非法人 (自然人的延伸) |
法人 (獨立的法律人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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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限制 |
屬地主義 名稱僅在「該縣市」受保護。 例如:您在台北市登記「大安早餐店」,別人可以在新北市登記一模一樣的「大安早餐店」。 |
全國主義 名稱在「全國」受保護。 一旦您登記了「大安科技有限公司」,全台灣就不會有第二家公司叫這個名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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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合對象 |
攤販、家庭手工業、個人工作室、小規模餐飲、民宿 |
貿易商、製造業、連鎖店、新創科技、有融資需求者 |
實務觀點:
如果您打算經營品牌,而且未來有跨縣市展店的計畫,設立「公司」在品牌保護上會比較完整。我們曾看過客戶成立行號經營得有聲有色,結果被別人在隔壁縣市註冊了同名的公司,反而陷入商標與名稱混淆的糾紛。
第二章:風險承受度——這將決定您晚上睡不睡得著
創業一定有風險,但風險發生時,您希望影響到什麼程度?這是在選擇組織型態時,最嚴肅也最重要的考量點——「清償責任」。
1. 行號的「無限清償責任」
這是行號最大的隱形風險。因為行號不具法人格,所以行號的債務就是負責人(與合夥人)的債務。
2. 公司的「有限清償責任」
《公司法》的設計初衷,就是為了鼓勵冒險,讓投資人可以在「可控制的範圍內」承擔風險。
【表二:債務清償責任風險分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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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型態 |
責任歸屬 |
風險等級 |
資產防火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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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資行號 |
負責人負無限清償責任 |
高 |
無 (個人資產與商業風險掛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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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行號 |
全體合夥人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 |
極高 (合夥人跑路,您要扛全部)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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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
股東以出資額為限 |
低 |
有 (公司債務原則不及於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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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 |
股東以認購股份為限 |
低 |
有 (公司債務原則不及於個人) |
專業建議:
如果您的行業涉及高風險(如:餐飲業有食安風險、進出口有匯率與合約風險、營造裝修有工安風險),我們強烈建議設立「公司」。透過法律的防火牆機制,保護您與家人的核心資產。行號雖然設立簡單,但對於風險的防禦力幾乎為零。
第三章:稅務大解密——到底誰比較省稅?
這是最多人關心的議題,也是誤解最多的地方。很多人直覺認為「行號不用繳那麼多稅」,但這個觀念在現代稅法下已經不完全正確。
稅務的比較主要分為兩個層次:「營業稅(發票)」與「所得稅(賺錢繳的稅)」。
1. 營業稅 (VAT):關於發票的迷思
首先要打破一個迷思:「開行號」不等於「免用統一發票」。
依據財政部規定,只有規模狹小、平均每月銷售額未達新臺幣 20 萬元,且符合特定條件(如非連鎖、非批發)的行號,"有機會" 申請免用統一發票。這類店家只要繳 1% 的營業稅,由國稅局每三個月寄單子來收。
如果您的月營收超過 20 萬元,或者您經營的是性質特殊的行業,即便您是「行號」,國稅局也會強制要求您使用統一發票。此時,您的營業稅率就跟公司一樣,都是 5%,每兩個月申報一次。
無論營收多少(即使是 0),一律必須使用統一發票(或開立收據),營業稅率 5%。
2. 所得稅:錢進口袋的方式不同
這是決定勝負的關鍵戰場。行號與公司在計算年度獲利時,適用的稅制完全不同。
行號賺的錢,不需要繳「營利事業所得稅」。這些盈餘會直接視為老闆個人的「營利所得」,併入老闆的「個人綜合所得稅」一起申報。
公司是一個獨立法人,所以公司賺錢要先繳自己的稅,剩下的錢分給股東時,股東再繳稅。
【表三:稅務試算情境對決】
為了讓您更有感,我們來算一筆帳。假設這是一位單身創業者,沒有其他收入,扣除成本費用後,年度淨利分別為 100萬元 與 500萬元 的情況。
(以下計算為簡化預估,僅供比較邏輯參考,實際數值受免稅額、扣除額影響)
情境 A:年度淨利 100 萬元(小規模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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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行號 (獨資) |
公司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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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所得稅 |
0 元 (不用繳) |
100萬 × 20% = 20 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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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基 |
100 萬元 |
分配盈餘 80 萬元 (10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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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綜所稅率 |
約 12% |
約 5% (股利可抵減 8.5% 稅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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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體稅負評估 |
較低 |
較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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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 |
當獲利金額較低,且老闆適用綜所稅率低於 20% 時,行號較划算。 |
情境 B:年度淨利 500 萬元(高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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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行號 (獨資) |
公司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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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所得稅 |
0 元 |
500萬 × 20% = 100 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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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基 |
500 萬元 |
分配盈餘 400 萬元 (亦可選擇不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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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綜所稅率 |
40% (最高級距) |
分離課稅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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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體稅負評估 |
極高 (直接跳到 30-40% 級距) |
較低 (公司先繳20%,個人端有節稅規劃空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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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 |
當獲利金額高,導致老闆綜所稅率衝破 20%、30% 時,公司較划算。 |
專業解析:
行號最大的稅務風險在於「累進稅率」。一旦您的生意大好,賺了幾百萬,這些錢會全部堆疊在您的個人所得上,最高可能要繳納 40% 的稅。
反觀公司,獲利先繳 20% 的營所稅後,剩下的錢您可以選擇「不分配」(保留在公司帳上供未來投資使用),這就賦予了老闆極大的稅務規劃彈性。
第四章:行政成本與設立門檻
除了法律與稅務,日常的維運成本也是考量重點。
1. 設立流程與費用
2. 資本額的限制
3. 記帳費用
一般來說,事務所對於「使用統一發票的行號」與「公司」的每月記帳費報價差異不大。因為對會計師來說,兩者都要申報營業稅,都要做帳。
但如果是「免用統一發票的小規模行號」,因為不需每兩個月申報營業稅,記帳費(或自行處理成本)會最低。
第五章:未來的擴充性——誰能陪你走得遠?
創業不只是為了今天,更是為了五年、十年後的願景。在未來的擴展性上,行號與公司有著天壤之別。
1. 銀行貸款與融資
2. 引入投資人
3. 政府補助申請
政府推動的許多補助計畫(如 SBIR 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SIIR 服務業創新研發計畫),大部分都要求申請資格必須是「依公司法設立之公司」。行號經常被排除在這些高額補助的門外。
4. 申請外籍移工
若您從事製造業或營造業,未來有聘請外籍勞工的需求,勞動部的審核標準通常與資本額及營業額掛鉤,且多數情況下公司組織較容易符合申請資格。
第六章:決策懶人包——我該怎麼選?
綜合以上分析,我們為您整理了最終的決策檢查表。請依照您的情況對號入座。
【表四:綜合決策建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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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創業情境 |
建議選擇 |
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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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境一:個人接案、網拍試水溫 預估月營收低於 20 萬,無實體店面,且不需要大量進貨發票。 |
行號 (申請免用統一發票) |
成本最低,進可攻退可守。若生意做不起來,註銷也簡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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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境二:開一家小吃店、早餐店 在地經營,不打算開分店,風險可控。 |
行號 |
屬地主義名稱保護已足夠,稅務結構簡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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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境三:合夥創業 與朋友合資,權利義務需要切分清楚。 |
公司 (有限公司) |
透過公司法明確股東權利,避免合夥糾紛導致連帶賠償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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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境四:從事買賣業、貿易、裝修 會有大量進項發票,且交易金額較大。 |
公司 |
需要完整的進銷項扣抵機制(營業稅),且需要有限責任保護個人資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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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境五:新創科技、軟體開發 初期虧損,但未來打算募資或上市。 |
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
為了股權規劃與吸引投資人,這是唯一選擇。虧損還可後抵 10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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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境六:高收入專業人士 營收預期會很高,個人稅率可能飆高。 |
公司 |
利用 20% 營所稅鎖住獲利,避免個人綜所稅飆升至 40%。 |
常見問題:我可以先開行號,以後再「轉」成公司嗎?
這是許多人的誤解。答案是:不行直接轉換。
行號與公司是兩種完全不同的法律主體。您不能把行號「升級」成公司。如果您先開了行號,後來想改開公司,程序上必須先將行號「註銷」,然後重新「設立」一家新公司。這會導致統編改變,所有簽約廠商、銀行帳戶、發票章都要重來一次,轉換成本其實很高。
因此,若您預期生意在一年內就會步入軌道,我們通常建議「一步到位」,直接設立公司,省去日後打掉重練的麻煩。
結語:選擇適合的戰袍,迎接創業挑戰
創業就像是一場長途遠征。選擇「行號」,就像穿著輕便的運動服,適合短跑與靈活移動,負擔輕但防護力低;選擇「公司」,則像穿著全套鋼鐵人盔甲,雖然穿戴耗時且維護成本較高,但能提供強大的防禦力、飛行能力與武器系統,助您在激烈的商業戰場中生存並壯大。
沒有最好的選擇,只有「最適合」您現階段與未來願景的選擇。
如果您在閱讀完本文後,對於自身的股權結構、節稅規劃或設立細節仍有疑問,建議您尋求專業會計師進行一對一的諮詢。畢竟,在法律與稅務的世界裡,事前的一分規劃,往往能省下事後十分的補救成本。
引用來源與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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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址:https://gcis.nat.gov.tw
網址:https://www.etax.nat.gov.tw
網址: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J0080001
網址: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J0080002
網址:https://www.ntbt.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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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者:黃則翰會計師|註冊會計師執業登記文號:全聯會ㄧ字第1060420號|臺北市記帳士公會會籍編號:0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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